商标转让的具体流程是怎样的?需要哪些材料?
发布时间:2022-07-12 13:46:33 浏览:2332
转让注册商标是指商标注册人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依照法定程序将商标专用权转让给他人的行为。注册商标的转让一般采取以下形式:
转让形式:
1.合同转让转让方通过合同规定注册商标的内容、相互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这种转让形式一般是有偿的,即转让人通过转让注册商标专用权收取一定的转让费。
2.注册商标转让后,有两种情况:(1)注册所有人(自然人)死亡后,即其生命终结后,由继承人按照继承程序继承死者生前所有的注册商标。(2)作为注册商标所有人的企业发生合并或者合并时发生继承、转让的。
3.因行政命令而转移。这种转让形式一般发生在公有。这里说的行政命令,主要是那些引起财产流转的计划和行政。如我国国有企业根据行政命令进行分立、合并、解散或转产,注册商标的主体必然发生变化。
转移途径:
申请人可以委托具有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认定的商标代理资格的组织,也可以直接到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目前,认定的商标代理组织近800家,分布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是委托具有商标代理资格的组织办理注册商标,还是直接到商标局办理,由申请人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决定。申请人熟悉商标法律、法规及相关程序,其经常居住地或营业地邮政服务良好的,可以直接到商标局办理;如果不符合上述条件,更好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理;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场所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应当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在中国的转移注册申请。商标局在审查商标转让的过程中,经常会向申请人出具各种文件,如补正通知书、驳回通知书等。这些文件大多要求申请人对原申请内容进行一些修改并回复。一般这些文件都是邮局邮寄的。鉴于我国部分地区邮政渠道不太畅通,部分申请人地址发生变更,申请人收不到商标局出具的文件的现象时有发生,影响了转移注册的进程。
商标代理组织中的商标代理人熟悉商标法律法规,精通商标业务,能够准确理解委托人和商标局的意图,协助当事人对商标局出具的文件进行准确的修改,使转让注册申请的审查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转移准备:
申请商标转让必须使用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并公布的统一申请书。申请可以在商标局注册大厅领取。也可以从这个网站下载。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由代理机构提供。申请商标转让时,应当向商标局提交下列文件:
1.《商标转让申请书》一份,申请书上应加盖申请人及受让人的印章;
2.由受让人加盖公章的《商标转让委托书》;
3.受让方《商标转让申请书》复印件;
4.按规定缴纳商标转让申请费和其他费用;
5.委托专业机构申请的,要交一部分费用(费用由委托机构代收);
需求时间:
1.商标局收到转让申请后十五天内发放《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
2.从申请成立之日起三到四个月内可以收到转账《商标转让委托书》。此证书应与原件《营业执照》一起使用。
3.以《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标记的日期为转移登记的生效日期。
宣布许可:
代理申请:商标局审核通过后发布公告,代理人向转让商标的受让人发送《商标注册证》。
直接申请注册转让:商标局审核通过后发布公告。注册受让人应当在收到《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后三个月内到商标局领取许可证,同时还应当携带:
(1)领取《转让注册通知书》的介绍信;
(2)受让方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原件,加盖当地工商部门印章。
(4)领取《转让注册通知书》;
(5)受让方名称变更的,应附工作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