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优惠类别梳理涉税哪些风险?

发布时间:2021-02-16 21:55:53    浏览:3399


 

   企业税收往往处理不当,造成涉税风险,陷入税收纠纷,给企业造成损失。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要远离涉税风险。在这里,我们将梳理企业所得税的涉税风险点,从收入类、抵扣类、资产类、税收优惠类等类别梳理涉税风险点。可以逐一对比,降低或消除涉税风险。

image.png

(1)收入类别。

1.费用收入不计入总收入。比如扣缴个人所得税获取手续费收入。

[验证建议]查看“其他”、“手续费”等其他应付款明细科目的贷方金额及余额,收到手续费后是否有无无收入的交易。

2.不能支付的金额不计入总收入。

【核销建议】查看应付账款及其他应付款明细的长期未核销余额。

3.罚款收入不计入总收入。例如,买方的预付款将被没收。

【验证建议】提前查看收到的账目,了解当前核算单位的贷方发生额长期不变的原因。

4.取得补贴收入且不符合非应税收入条件的,长期经常项目不计入总收入。

【核销建议】检查其他应付款、专项应付款等科目的贷方发生额,以及相关拨付文件是否符合非税收入财政资金的相关规定。

5.获得内部罚没,长期挂靠交易不计入总收入。

【核查建议】查看其他应付款-其他-监管部门、其他应付款-其他-纪检部门等相关原始凭证的贷方金额,查看是否存在可以确认不退还当事人的罚款或纪律处罚。

6.按照规定,用于社会娱乐的礼品不视为销售收入。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

[验证建议]在申报所得税时,检查与产成品贷方直接对应的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营业外支出等科目是否视同销售确定收入。

7.用于员工福利的外购水电,按规定不视为销售收入。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

【验证建议】查看管理费用、员工福利费等科目,审核水电使用分配表等管理报表,是否有未确认的员工福利收入。

8.集团公司收取的安全生产保障基金的余额(包括利息)在扣除实际损失赔偿和返还给下属企业的金额后,尚未确认,也未纳入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纳税。

【审核建议】核对保障基金等科目,审核保障基金使用的相关凭证,对保障基金使用后的预提余额进行纳税调整。

9.租金收入不按照收入与费用相匹配的原则确认。如土地使用权出租时,租金收入跨年度取得,相关摊销已计入成本,但租金收入尚未确认。政策依据:《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

【验证建议】检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审核租赁合同,根据税法规定进行纳税调整。

10.政策性搬迁收入扣除固定资产置换、改造支出、技术改造支出和职工安置支出后的余额不计入总收入。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118号)。

【验证建议】检查其他业务费用或专项应付款,审核搬迁合同、项目立项合同等搬迁过程中的相关文件,对收入扣除费用后的余额进行纳税调整。

(2)扣除类别。

11.下属企业收到总部退回的安全生产保证金,未冲减相关费用;如果回款形成资产,其折旧和摊销应在税前重复收取,不得进行纳税调整。

【核查建议】查看保障基金等科目,审核保障基金返还的相关文件,查看保障基金的返还和使用是否符合税法规定。

12.保障基金返还的资金用于税前扣除标准规定的费用,超过标准的合并计算后不进行纳税调整。上级退回的保障金用于直接奖金或补贴的,不计入工资总额和工资计算调税;用上级退回的保障金,直接收取职工教育经费,导致职工教育经费实际支出超标,超出部分不予调整。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抵扣问题的通知》第二条、《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

[验证建议]检查企业是否从上级返还的保障金中直接冲抵已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其他科目中的以下职工教育经费是否不计入应付工资-职工教育经费科目,超过工资总额2.5%的部分是否不进行纳税调整。

13.已计提但未实际支出的安全生产费用未增加,应纳税所得额未增加。

【验证建议】在申报企业所得税时,检查其他应付款-其他保障基金归还账户年末贷方余额是否进行纳税调整。

14.应视为工资薪金的各种劳动报酬费用,不进行纳税调整。一是补贴劳动报酬支出,如年终奖、岗位专家奖金、码头津贴等。,尚未通过核算的应付职工薪酬,也未计入工资薪金总额计算纳税调整。二是临时工、离退休人员再就业和接受外部劳务派遣实际发生的工资薪金费用不计入工资薪金总额计算调税。第三,超过政府有关部门给定限额的工资薪金支出,不进行纳税调整。

【审核建议】检查管理费用、其他应付款等科目,审核政府下达的工资支出标准,对不符合税法规定的进行纳税调整。

15.应计但未实际支出的福利费用和补充养老保险,以及应计但未实际分配的工会经费,不受税收调整的影响。

【验证建议】检查其他应付账款,检查当年发生的工资、福利费、工会经费、补充养老保险等有效凭证是否能完整提供,否则不能税前扣除。

16.支付与收入无关的其他费用,不加税。比如奥运会和世博会的门票。

【验证建议】检查管理费用等科目,审核相关费用的合同或管理规定,检查与收入无关的费用是否支付。

17.个人承担的费用作为企业发生的费用列支,不进行纳税调整。如:个人车辆的油费、修车费、停车费、保险费等个人家庭消费发票;已出售给职工个人的房屋维修费;职工参加社会学历教育和个人参加在职教育以取得学位的费用。

【验证建议】检查企业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营业费用中是否缴纳了应由员工承担的个人所得税、私车维修费、养路费、年检费、保险费。

18.往年发生的费用不进行纳税调整。

[验证建议]检查企业以前年度的预提费用和预提折旧是否在当年或以前进行了补充或预提。

19.职工福利费超过税法规定的扣除标准,不进行纳税调整。如遇一些福利费用,如防暑降温费、食堂费用等。,未通过职工福利费核算,未纳入福利费总额计算纳税调整。政策依据:《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扣除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

【验证建议】检查是否有津贴、补贴、奖励、加班费等费用。,其中应作为工资、薪金,列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营业费用等明细科目下,在申报企业所得税时未作调整。

20.工会经费税前扣除凭据不符,未进行纳税调整。比如用普通收据交工会经费。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证明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号)。


  • 专业实力 品质保证

    具有正规运营资质

    是优秀的品牌服务机构

  • 资深财税人员 全程服务

    公司拥有专业顾问

    大多拥有良好的专业教育背景。

  • 一对一 服务私人定制

    为了满足每个企业不同的财税需求

    一对一服务

  • 高性价比服务

    同等服务质量下,价格更优惠

    费用相同时,服务一定更贴心!

在线客服
联系方式

热线电话

130-5767-1200

上班时间

周一到周五

公司电话

025-85985558

二维码
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