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凭证和发票凭证中,哪些可以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发布时间:2021-02-06 17:41:20 浏览:3489
税收一直是企业经营中不可回避的话题。为了避税,合理减税,企业利用好税前扣除至关重要。这么多会计凭证和发票凭证中,哪些可以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1.国内企业或个人购买货物、服务、无形资产和房地产时支付给国内企业或个人的应税项目,以及该企业或个人出具的发票。
2.向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军队和其他非企业单位缴纳的租金等应纳税的营业收入,由所在单位或税务机关开具发票。
3.向农民(牧民)等国内农业生产者购买免税农产品,农业生产者开具的农产品销售发票或采购企业自行开具的农产品采购发票。
4、缴纳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征收部门出具的财政票据。
5.拨付工会经费,上级和基层工会组织出具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
6、支付土地出让金,土地部门出具的财务票据。
7.社保机构发放的社会保险费和金融票据。
8、经公积金管理机构盖章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住房公积金汇缴(补充)缴款和银行转账凭证。
9.公益捐赠取得的捐赠票据。企业实施股权捐赠时,应当根据其股权的历史成本确定捐赠金额,并取得相关票据。
10、境内常驻企业根据受理的企业或个人投资入股的技术成果评估价值入账,并在企业所得税资金摊销中抵扣,其技术成果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技术成果投资入股协议、技术成果评估报告等资料。
11.材料成本核算表、资产折旧或摊销表、制造费用收付表、产品成本计算表、支付员工工资的工资表、差旅费补助、交通费补助、通讯费补助单据等内部凭证。,符合财务会计处理规定,能直接反映成本分配的计算依据和发生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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